工作方案

时间:2024-06-17 23:15:12
【热门】工作方案锦集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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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力保证事情或工作开展的水平质量,往往需要预先制定好方案,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方面进行安排的书面计划。那么应当如何制定方案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工作方案5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工作方案 篇1

按照《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活动20xx年工作推进方案》文件精神,根据我局实际,特制定县统计局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活动20xx年工作推进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央民族工作会、州委十届六次全委会、县委十一届四次全委会精神,牢牢把握民族工作主题,结合群众工作全覆盖“六大活动”和依法治县等活动,以推动经济发展、民生改善、民族文化繁荣、民族工作进步、民族关系和谐等内容为工作重点,广泛动员各族干部群众,调动各方力量,采取多种形式,不断巩固和发展各族人民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的良好局面,进一步增进各民族大团结。

二、20xx年创建目标

年内将我单位努力创建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

三、主要任务

(一)完善机制建设。及时成立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活动领导小组,落实责任,明确职责,安排专职人员人事此项工作,并将创建工作纳入今年重要议事日程,以支部为单位,每年组织召开2次以上专题会议研究做好少数民族人才培养工作,建立健全单位和个人先进事迹档案,定期组织召开创建工作回顾总结会。

(二)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一是扎实开展好民族团结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等专题活动。二是组合自身工作特点和实际,积极组建一支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团。三是借藏历年、彝族年、游海节等少数民族传统节日之机,开展1次民族文化讲座、1次民族团结教育讲座、1次民族干部代表座谈和1次民族团结图片展示。四是全体公职人员要做到会有纪要、学有笔记,撰写不少于20xx字的学习心得。五是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作民族团结永久性宣传牌、展板,设立标杆立柱和宣传文化墙,在单位学习园地等宣传阵地开辟民族团结进步专题专栏,在相关活动和重大节庆悬挂横幅、张贴宣传标语。

1.进乡村。结合依法治县活动深入开展以“爱国、守法、感恩、团结”为主题,在结对村中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藏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着力宣传农牧民增收、劳动就业、医疗卫生、社会保障、依法行政、社会治安等方面采取的具体措施和取得的成效,进一步加强农村政治文明、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

2.进校园。认真结合支部共建共创活动,与俄尔乡中心校支部认真制定共建共创方案和目标任务,把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活动融入到共创方案中,结合本地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民族理论常识、民族政策常识和民族团结的教育。

3.结合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宣传教育工作方案,一是加强干部职工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开展以“三个倡导、24个字”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教育,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充分调动他们参与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二是要积极深入共建对子户家中拉家常、交心谈心,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机关干部民族团结思想认识。三是积极参加民族团结教育报告会、民族知识竞赛、文艺汇演、演讲征文等,不断促进机关党员干部职工主动维护民族团结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4.进企业。结合我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深入企业开展统计法制宣传的同时,加强统一多民族国情和民族团结进步的宣传教育,普及民族知识,着力宣传县委、县政府按照中央和省委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用身边的人和事教育引导企业员工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增强企业员工维护民族团结的自觉性。

(三)开展“共建对子”活动。一是全体干部职工要建立“共建对子”个人台账,投入更多时间、更多情感、更多精力,在群众工作结对认亲前期已取得成果的基础上,努力实现由“走亲访亲”向“亲情融合”转变,达到联系更紧密、服务更到位、群众更满意的效果,努力实现党群、干群关系更加和谐,民族关系更加融洽和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意识明显增强的目标。二是制定和细化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工作重点,合理安排小分队“带着任务”走亲访亲,做到派驻前有计划、结束后有小结、每批次有交接,小分队走亲访亲每次驻村至少3天,每次力争走遍单位结对的每一户农牧民;每年到共建对子家见面不少于4次、电话联系2-4次;要把收集舆情信息作为走亲访亲的重要内容,与“网格化管理”相结合,在第一时间、第一线掌握第一手信息,对信息进行甄别,重要舆情要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报告。三是根据自身力量大小,建立“帮扶解困救助资金”,切实为共建对子解决急事难事,让群众切实感受到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带来的实惠,进一步增强维稳工作敏锐性,引导群众合理合法信访,力争“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

(四)促进社会事业发展。以促进社会和谐为目标,认真配合好相关单位和部门,充分利用统计数据资源,切实解决群众民生问题,提升群众幸福指数,让全县各族群众在惠民实举中不断增强民族团结进步的自信心和自豪感。

(五)加强民族文化传承和保护。在县委宣传部等领导下,积极参与到民族文化传承和保护工作中,大力推动民族文化繁荣发展,振兴民族文化,弘扬精神,以共识教育凝聚人心、以中华民族核心利益汇聚力量,为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六)加快经济发展。认真利用好统计数据资源,积极为我县各项优势产业发展及新农村建设服好务。

(七)民族关系融洽。全面贯彻落实民族政策法规,以团结稳定为重点,以开拓创新为动力,勇于探索创新全县民族团结工作机制,不断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健康发展。结合行业和自身特点,积极组织开展选树身边先进典型活动,为干部群众树标杆。

(八)努力构建和谐宗教。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认真落实《藏族自治州藏传佛教事务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不断巩固和扩大党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九)全面加强公共安全建设。一是健全主动创稳工作机制,建立协调、处置涉及矛盾纠纷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工作,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民族分裂破坏活动和暴力恐怖活动,牢牢掌握主动权。二是强化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构建多层次、全方位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三是建立和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信息预警机制、应急处置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四是加强国防动员力量建设,巩固和发展军政军民团结。五是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强化重点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强力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确保全局安全生产形势整体向好。

四、工作步骤 ……此处隐藏4121个字……定经济收入的单亲家庭学生、丹江口移民家庭学生、因重大疾病或其他重大灾难致贫家庭学生每人资助800元。

四、工作程序

“春风助学行动”分两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孤儿、烈士子女、患重大疾病在籍学生资助,拟在XX年元月30日前完成;第二阶段:没有享受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的低保户家庭学生、残疾人家庭学生、无稳定经济收入的单亲家庭学生、丹江口移民家庭学生、因重大疾病或其他重大灾难致贫家庭学生资助,拟在XX年3月30日前完成。

1、活动宣传及调查摸底。各学校通过不同形式积极宣传区教育局“春风助学行动”工作方案,使该活动家喻户晓;认真组织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摸底工作,将符合不同类型资助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报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学生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各学校对提出申请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格审查认定后,指导学生填写《春风助学行动申请表》,同时要求学生提供必要的相关证明(孤儿、烈士子女提供孤儿证、烈士证书复印件;患重大疾病在籍学生提供疾病诊断书、住院病历、住院费用结算单等复印件;其他类型学生需要提供残疾证、低保证或所在社区、村(居)委会提供家庭情况证明等)。

3、学校评审公示。学校成立评审小组对学生提供的《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经过认真审议,经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4、资助中心核定。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组织专班对各校上报《受助学生名册》及学生《申请表》等进行复核,核定后,在区教育局网站上进行公示。

5、资金发放。助学资金以现金的形式通过学校发放。

6、资料建档。各校要对所助学生资料建档备查。

五、组织领导

为了深入推进此次助学行动,区教育局成立以杨汉明局长任组长,江中华副主任任副组长,资助中心、财务科、基教科、监察室负责人任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资助中心翁胜华同志任主任,具体负责此次助学活动组织工作。

六、时间安排

1、 12月20日前,学校宣传资助政策,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调查摸底工作。

2、XX年1月10日前,组织孤儿、烈士子女、患重大疾病在籍学生申请,学校评审、公示,报送区资助管理中心。

3、XX年1月20日前,资助中心下校复核、公示。

4、XX年1月30日前,发放第一批助学金。

5、XX年3月5日前,学校组织符合第二批受助条件学生申请,学校评审、公示后报送区资助管理中心。

6、XX年3月20日前,资助中心复核、公示。

7、XX年3月30日前,发放第二批助学金。

8、XX年4月15日前,资料建档、工作小结。

七、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长要高度重视本次助学工作,要精心组织、细致安排,成立专班,制定方案,扎实有效地开展好活动。

2、广泛宣传,扩大社会影响。

各校要积极宣传资助政策营造助学氛围,通过不同形式开展助学活动,把经济资助与思想教育结合起来,积极收集、报送资助活动中典型事例,发挥资助育人最大效益。

3、评审规范,做到公平、公正。

各校要严格按照工作流程,认真做好对贫困学生的摸底、评审、公示等项工作,做到认定准确,不徇私情,应助尽助,资金发放及时。

工作方案 篇5

一、工作任务

(一)机动车、船尾气达标工程。

大力发展公共交通。大力倡导绿色出行,推进公共自行车系统建设,完善城区公共自行车站点。(责任单位:综合执法大队)

(二)城市扬尘管控工程。

1.渣土清运处置扬尘治理。

严格执行准运证、密闭运输和按规定时间、线路、倾倒地点进行运输、倾倒等制度;严禁车身不洁、带泥上路、超高超限超载、沿途抛洒、私拉乱运、随意倾倒等行为;落实出入口保洁制度,及时清扫、冲洗污染的路面;加大夜间巡查力度,对不符合要求上路的渣土车一律查扣重罚,对车辆所属单位进行处罚或停工整顿。(责任单位:渣土大队)

2.道路保洁作业扬尘整治。

全面建立湿式清扫、机械化清扫模式,严格落实定期冲洗去污和定时洒水降尘的道路保洁制度,做到全方位、全时段路面保洁。县城区范围内的主要交通干道每天洒水不少于2次;主要交通干道及其两侧绿化带,每周至少清洗一次,降低道路扬尘污染。县空气自动监测站点半径1公里范围内的道路,每天上午、下午各洒水2次,包括:珠江东路、长江东路、淮河西路、青阳北路、人民北路、建设北路。长江东路每周至少清洗路面1次。(责任单位:环卫所)

(三)空气清新工程。

1.禁止在城市主次干道两侧、居民居住区以及公园、绿地内管理维护单位制定烧烤区域外露天烧烤食品。

2.加大垃圾露天焚烧管理力度。

规范城乡垃圾收集、转运、处置体系运作,加大对城区、城郊、城乡结合部重点区域垃圾露天焚烧行为的管理力度。禁止露天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垃圾、皮革的产生有毒有害、恶臭气体的物质,禁止在城市建成区露天焚烧落叶。(责任单位:环卫所)

(四)能力建设工程。

增强环卫养护能力建设。按标准配足配齐环卫、养护人员,添置新型洒水降尘的环卫设备,城区道路垃圾机扫率提高至75%以上,不断增强城区道路环卫保洁和冲洗、洒水降尘能力。(责任单位:环卫所)

(五)临时管控工程。

实施临时管控措施。当空气质量指数AQI连续三天高于100且可能出现持续污染趋势时,启动临时管控措施,对空气自动监测站点半径2公里范围内的主要道路及其行道树进行一次全面清洗。除清洗当日外,每天上午、下午各洒水2次。(责任单位:环卫所)解除条件:临时管控措施启动后,当空气质量指数AQI连续三天低于100时,予以解除。

二、工作步骤

局属各责任单位要按照任务分解要求,迅速制定计划,细化目标任务,全力组织实施,确保12月20日前完成。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城管局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其他领导任副组长,局属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容科,负责统筹城管局大气污染防治相关工作。

(二)重视宣传引导。

各责任单位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宣传媒体,加强宣传引导,公开设立举报电话,引导全社会关心、关注大气污染防治,倡导低碳环保生活,自觉抵制污染,形成公众参与大气整治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督查问责。

各责任单位要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查处力度,严格依法予以“定格处罚”,促进问题整改,巩固治理成果,固化行业规范。督察大队每月将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通报。

(四)落实长效管理。

各责任单位要坚持常态化管理模式,加强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日常检查巡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整治一起、达标一起,不断巩固大气污染整治成果,健全长效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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