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初安全工作方案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有序地进行,就常常需要事先准备方案,方案是阐明行动的时间,地点,目的,预期效果,预算及方法等的书面计划。那么应当如何制定方案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年初安全工作方案,欢迎大家分享。
年初安全工作方案1为深刻吸取全国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故教训,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促进全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好转,根据绵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绵阳市交通运输局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绵交发〔2019〕3号)要求,特制定区交通运输局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针对岁末年初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规律和特点,紧紧盯住重点环节、重点部位、重点时段、重点企业,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提前研判各种安全风险和隐患,制定有针对性的管控措施,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有效防范交通运输事故发生,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主要工作内容及责任单位
(一)道路客运(责任单位:局运管所)
1、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全面开展道路客运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排查长途客车、旅游客车、农村客运车等车辆技术状况、安全设施配备维护情况、营运驾驶员资格和交通违法记录等,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实施挂牌督办:对隐患整治不力的,要依法依规严肃问责:对存在严重问题的企业,要依法停产停业整顿、上限处罚。
2、严格营运驾驶员管理。一是督促指导从业资格培训机构和继续教育培训机构完善相关教案,加大营运驾驶员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力度,加强驾驶员应急处置知识、处置方法和处置能力培训。二是督促指导客运企业加强驾驶员管理,提升驾驶员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和技能。三是拓宽大客货车驾驶员培养渠道,推进大客货车驾驶员职业化教育。
3、严格客运车辆技术管理。督促道路运输企业认真履行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的主体责任,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1号)和交通运输行业标准《道路运输企业车辆技术管理规范》(JT/T1045-2016)的有关要求,建立健全车辆技术管理制度,按规定设置车辆技术管理机构,明确车辆技术管理职责,配备专业车辆技术管理人员,认真执行车辆二级维护制度和车辆日常安全检查制度,严禁车辆“带病”营运。
4、严格汽车客运站安全管理。督促客运企业严格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规定,严格执行客车安全例检和出站检查制度,安全例检不合格的客车不得排班发车,“六不出站”要求不满足的客车不得放行出站。严格落实安全告知制度,确保乘客出站前系好安全带、熟悉应急装备器材使用方法,坚决禁止驾乘人员未佩戴安全带出站。
5、开展道路客运市场秩序整治。运管所要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加大对高速公路路口、旅游集散中心、重点旅游线路、重要旅游景点、客流集中地、客运站周边开展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查处站外揽客、超范围经营、旅游包车无证经营、运行线路两端均不在车籍所在地、不按约定的起讫点和线路行驶、无车辆安全例检合格证明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旅游包车客运标志牌管理,必须通过旅游包车管理信息系统申领发放包车客运标志牌。
6、切实加强动态监控系统应用。一是严格落实客运车辆部分线路分段限速设置措施,加强对企业分段限速情况进行专项督查。二是强化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管。要结合工作实际,定期抽查一定数量“两客一危"车辆运行情况,重点检查车辆上线率、轨迹完整率、超速报警、疲劳驾驶报警等指标,对于发现的问题要督促运输企业整改处理:对破坏卫星定位装置以及恶意人为干扰、屏蔽卫星定位装置信号的,伪造、篡改、删除车辆动态监控数据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要坚决依法顶格处理。三是加大检查力度,督促运输企业落实动态监控主体责任。采取暗访、专项检查、重点督导等方式加强督导检查,重点检查运输企业动态监控制度建立落实情况、车辆动态运行情况,对于发现的问题要建立台账,对表整改、销号管理,并加大通报处理力度。
(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责任单位:局运管所)
7、严格落实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按照《安全生产法粼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完善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强化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生产责任人以及安全管理岗位及其工作人员的职责,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确保运输组织各环节、各岗位和各责任人履职到位,真正落实企业对从业人员、车辆和运输组织的安全管理主体责任。
8、严格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人从业资格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道路运输从业资格培训考试工作的通知汉川运函(2O11]31O号)要求,严格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考试与证件发放管理制度,规范考场秩序。加强警示教育和安全操作规范培训,提高驾驶员的安全驾驶和应急处置能力。
9、加强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运输组织调度及停车场地安全管理。要督促企业加强危险货物运输组织调度管理,落实专门机构和人员开展危险货物运输的组织调度工作,全面使用电子运单管理系统开展运输组织调度。各地要按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O13年第2号)要求,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停车场的各项管理制度。
(三)水上交通(责任单位:局航务管理所)
10、严格客运船舶检验和市场整治。严把船舶营运检验关,在船舶营运检查时,对达到报废年限的客船不再进行检验发证,并执行强制报废:对年度检验中好发现涉及船舶稳性、乘客定额、重要设备、水密、风雨密和重大改建等情况的客船专门进行核查,符合规范后方能核发相应证书:清理整顿现有水路客运企业,加强对客运企业及船舶的经营资质和经营行为的监管检查:严禁新批个体户经营客船运输。
11、加快推进公益性渡船标准船型工作。各地在新建改建渡船时,要严格执行新颁标准渡船标准船型,现有的渡船要严格按船检法规的相关要求配备船舶设备,特别是要1O0%配齐应急、消防、救生设施设备。对未配齐相关设备的渡船,停止检验发证,直到满足要求为止。
(四)公路交通(责任单位:局公管所、局路政大队)
12、加强公路养护和桥隧安全管理工作。加快推进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和渡改桥工程,严格落实桥梁安全运行“十项制度”,细化监管措施,加大监管力度,强化县乡干线公路桥梁的养护和安全运行管理工作。
13、加强危病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加强桥梁排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桥梁,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实行相应的交通管制。对查出的危病桥和隐患点,要落实责任人,制定工作措施,强化资金保障,限期逐一进行整改。
14、继续深入开展货车超限超载治理专项行动。局公 ……此处隐藏34149个字……彻落实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继续保持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高压态势,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进一步深化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要加强联合执法、专项执法和重点执法,坚决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打击治理措施,对非法违法典型案例公开处理,巩固和扩大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成果,特别要针对岁末年初市场需求趋旺的实际,严厉打击煤矿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车辆超员、超速、超限运输和建设项目抢工期、抢进度、抢任务施工等行为,严厉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行业主管部门组织所属行业(领域)大检查。
按照“三个必须”的要求,县有关部门要根据本方案,细化所属行业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要将检查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通报县政府和县安委办,并做好整改情况的跟踪督导。专项检查的重点是道路交通、建筑施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冶金等工贸行业、市政设施及燃气、食品药品生产经营、消防、民爆物品、交通运输、铁路、水利和汛期安全、电力、农业机械、渔业船舶、特种设备、学校、林业、旅游、物资储备、文化市场、地质灾害、国资企业、高速铁路施工等行业领域。
(三)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组织本单位自查自纠。
所有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必须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进行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大检查,认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严格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制表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事故处置预案,并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面评估。排查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都要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在单位内部公布,接受职工群众监督,并上报县政府和安委办备案。驻玉各类企事业单位要在内部进行认真检查的同时,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自查自纠的内容包括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准确、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等情况。
(四)创新检查方式。
要按照“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的“四不”原则,采取明察暗访、突击夜查等方式进行,做到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对重大隐患要挂牌督办、一盯到底。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定期分析研究大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五)安全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
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必须现场依法提出处理意见,对存在重大隐患的,要依法停产整顿,并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复产必须经过验收。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五、时间安排
从xxx年10月28日起至xxx年3月31日,分三个阶段在全县范围内开展。
(一)自查自纠阶段(xxx年10月28日—12月10日)。
各企业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自身实际,立即组织开展全面自查自纠,并将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录入隐患排查系统;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的所属企业、单位逐一进行全面检查。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逐项登记建档和整改验收。对重大事故隐患和突出问题,要挂牌督办,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限期整改。
(二)重点检查整改阶段(xxx年12月11日—xxx年2月28日)。
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在企业完成自查、自改的基础上,对事故频发、隐患突出、非法违法行为突出的地方、行业和单位,要抓住关键环节,实施精确打击、重点打击、有效打击。对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指令的企业,要依法从重处罚,真正打在痛处,治住要害。要切实加强隐患整改工作,对一般隐患,立即组织整改;对反复出现的较大隐患,要通过完善制度,严格管理,加大处罚力度彻底整改;对重大隐患,能立即组织整改的,不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的,要限期整改,做到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对一时难以整改的企业,应实施停产、停业整改,整改完毕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对限期整改和停产、停业整改的重大隐患,整改期间应加强安全监管和应急管理,确保不发生事故。县综合督查组将对各乡(镇、街道)、县直相关部门的工作情况开展有针对性的重点检查。
(三)巩固提高阶段(xxx年3月1日—3月31日)。
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各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根据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的情况,对安全生产大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认真进行整改落实,确保彻底消除事故隐患。县综合督查组和县专项检查组对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的事故隐患整改落实情况进行重点抽查。
六、工作要求
(一)落实责任,周密部署。
经开区、各乡(镇、街道)、县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亲历亲为,认真组织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落实工作措施,确保人、财、物保障。
(二)严格检查,确保实效。
经开区、各乡镇、街道、县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做到乡(镇、街道)、生产经营单位检查全覆盖;县级对乡(镇、街道)、部门督查全覆盖。企业自查的事故隐患和部门督查检查执法情况都要上报到“安全云”隐患排查治理系统。对查出的重大隐患要挂牌督办,严格做到 “五落实”;对查出的非法违法行为,要切实采取关闭取缔、上限处罚、停产整顿、严肃追责“四个一律”处罚措施;对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一律责令停止生产,确保安全。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对专项行动进行广泛的宣传发动,动员和引导本乡镇、街道、本部门、本单位干部职工全员参与专项行动,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及时组织报道先进典型和经验,公开曝光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非法违法典型案例。
(四)加强调度,及时通报。
领导小组办公室(安委办)要加强工作调度,督促乡镇、街道和部门严格落实日报告制度。县安委办建立各乡(镇、街道)、单位联络员QQ群(群号:xxxxxxxx),从xxx年10月28日起,每日下午16:00时前报送日报表,每周四下午17:00分前将本周安全生产大检查进展情况书面报安委办。11月3日前将各乡镇、各部门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各乡镇、街道、部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分管领导、联络员没有变化的可不报)名单报县安委会办公室。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结束后,各乡(镇街道)、县直相关部门、各综合督查组、暗访组要形成书面总结报告,一并将电子版于xxx年4月2日前将总结报县安委会办公室。
(五)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相关规定。
各级督查检查组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轻车简从,廉洁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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